2007/03/13

人類音樂學課後感

通常我們都是這麼解釋音樂的,

何謂音樂?  音樂是由節奏、速度、音高和旋律等原素所組成的。

兩個不同音高在一起所成的距離就是音程,加上不同拍長和表情記號等等,許多的組成就成我們口中的"音樂"。

但就只有這樣嗎?

因為地區性,所以音樂有東西方音樂,有非洲音樂、印度音樂、泰國音樂和日本傳統音樂。

在台灣,我們有台灣民謠、台灣原住民音樂和客家民謠等。  

西方音樂以其風格則可以分為文藝復興、巴洛克、古典、浪漫、現在樂派,再到近代音樂,如爵士等。

但再想想,爵士音樂卻與巴洛克時期有很大的關係,巴洛克的即興特質不也就是現在爵士樂所著重的。    

音樂的背後都有一段歷史,再看,這些則又與文化、經濟和社會有關。

音樂治療經常被定義為經過音樂治療評估,根據個案的優缺點運用音樂所設計活動,幫助個案重建、改善、保持和預防,進而可以有好的生活品質,    

但就只有這樣嗎 ???     

曾經有人這麼重新定義"音樂治療師"  但不是記得很清楚了,大約指凡是運用音樂於臨床幫助個案在其治療性目標都可稱"音樂治療師"。

想更深瞭解音樂治療的精神,應該瞭解音樂治療的歷史和起源,目前國外音樂治療已經不在只是探究那種音樂可以聽,那個音樂可以幫助人,又或是音樂治療活動的設計。     

音樂治療是一種人性化的活動,是因為它的背後的歷史文化,現在國外音樂治療往另一層去探討

"Music-culture"   Music therapy traditions"  "multicultu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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