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尚津(淡江大學教育心理與諮商研究所研究生)
錢怡君( Illinois State University 音樂治療碩士)
林妍伶(University of Iowa 音樂治療碩士)
前言
根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2012)定義「音樂治療」-
其為是運用音樂對人生理及心理所可能產生的影響,配合治療技巧,來協助個體達到維持及增進身心健康的目標。
在以音樂為主的療程中,不只是聆聽音樂、或是演奏樂器,而是包含一切與音樂相關的運用和經驗。其目的是幫助個案在過程中,獲得治療的目標---提升健康、減輕疼痛、管理壓力、抒發情感、提升記憶、提高溝通能力的方式、肢體復健 (American Music Therapy Association,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