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15

音樂治療於失智老人日托中心

音樂治療是音樂治療師運用音樂本身做橋樑來幫助個案,並非一般外界所認為的聆聽音樂。 音樂治療是以個案為中心的一種治療,設計音樂活動來評估個案在六大功能和七種領域的優缺點,再針對個案的需要,設計音樂治療活動幫助個案。

六大功能包含
重建(restoration)、改善(improvement)、保持(maintenance)、
預防(prevention)、重新引導(redirection)、康健(wellness),
最後進而有好的品質生活(quality of life)。

七種行為領域則是
溝通( communication)、認知(cognition)、
肢體運動(motor)、社交(socialization)、情緒影響(affect)、
日常生活(daily living)和音樂技巧(musicianship)。

以失智老人日托中心所做的評估為例,我們發現部份老人在吃完午餐之後一直到家人來接的時間中,他們會因為害怕、擔心、和不確定是否家人會記得來接他們而產生焦慮不安、不安徘徊著和重複問工作人員相同問題。

在音樂治療的活動中,我們的七項主要功能則會以重新指引為主要目標,而七項領域中則以情緒影響行為為主。也就是說,透過音樂治療活動重新指引個案的情緒由負向行為轉為正向行為,他們可以慢慢願意參與日托中心的團體活動而不將自己跟團體隔離起來,也可以有比較穩定的心等待家人。 

目前在中心,個案A持續近八個月的音樂治療療程之後,近來不再午餐後焦慮不安,也可以安心的坐在沙發上與其他的人聊天而建立起好的朋友關係。    

我們也將評估過後的情形,分團體和個人兩種療程方式。音樂治療團體則分別有以六項功能為主的團體,但因為對象是失智老人,重建功能便不會成為主要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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